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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纪委着手调查污水处理厂系列问题

曾有媒体多次报道,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存在涉嫌买卖总承包并非法分包、涉嫌私刻伪造公章、套取国家巨额资金、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系列问题,举报人多次向相关政府单位反映,并引起相关领导重视。近日,兰考县纪委书记表示,已着手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并向省里做了汇报。

(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荣华水业)

2011年8月23日,兰考县荣华水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柏青与南通长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南通长城公司)张享明签订合同,由后者承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25000吨/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2011年9月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40天,合同价款为2280.47万元。

然而,2011年9月1日,南通长城公司并没有开工,而是在9月3日,将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违规分包给南阳建工集团,开工日期仍然标注为2011年9月1日,但合同价款却成了1455.2万元,与首次签订合同差价为825.27万元。也就是说,南通长城公司转手净赚825.27万元,而且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因此,兰考荣华水业涉嫌违法发包,南通长城公司涉嫌非法分包。

据承建方负责人黄金柱介绍,由于荣华水业法人刘柏青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所需款项及民工工资,导致工期拖延至2013年4月28日才全面竣工随后通过验收。

“工期延长13个月,我承担着项目管理人员费用、民工工资以及设备租赁费等费用,高达340万之多”,黄金柱介绍,期间他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又向民间高息拆借850万元来维持工程进度,但从此却雪上加霜。

南通长城公司负责公司业务的朱副总经理认定张享明不是南通长城公司的员工,朱总介绍,他们所盖公章下面没人签字,如果公司有人签字,笔迹他会认识。而且在南通长城公司与南阳建工签订的合同中,发包方南通长城公司的项目经理易建国不是他们公司的人。

“关键是南通长城公司在河南根本就没有项目”,朱总介绍,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不是他们公司的项目。

经过专门开会研究,南通长城公司认定有关兰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所盖南通长城公司的公章是假的,而所谓的他们公司派驻的项目经理易建国,是当地通州建筑安装总公司的人,公司也没人认识所谓的刘柏青,刘柏青给南阳建工转款所用的南通长城公司镇江分公司的账号也不是他们的。

此前,南通长城公司的法律顾问、一个费姓副总也称兰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所谓南通长城公司的公章系造假。

2012年,在兰考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尚未建好的情况下,兰考县环境保护局和财政局向河南省环保厅和财政厅上报,特为此该项目业主单位兰考荣华水业申请2012年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2600万元。

据了解,兰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时任副县级干部李地超主抓,承建人黄金柱因工程款被拖欠一事,也多次向李地超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令人莫名其妙的是,李地超后来却成了兰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厂长,当地众所周知,哪怕是该厂在招聘网站注册的信息,也是李厂长的手机号码。

由于工程款拿不到,承建人黄金柱就多次向相关单位以及兰考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举报此事,得知被举报后,李地超就联系黄金柱称“你向纪委举报我,大不了我后半生蹲进去”。

近几个月来,兰考县委书记蔡松涛和纪委书记于庆多次过问并安排处理黄金柱反映的系列问题。近日,兰考县纪委书记于庆称,目前已经将黄金柱反映的问题向省里面进行了汇报,并安排相关人员着手调查兰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